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穗府办〔2009〕27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4月21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2009年市政府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情况报告》,并对今年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今年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通过认真办理建议和提案,进一步提高政府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工作水平。认真办理好建议和提案,是各级政府及各部门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职责和任务,也是检验政府部门施政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途径,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各承办单位要把办理建议、提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让建议、提案为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发挥作用上,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强化国家中心城市综合服务功能等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要通过办理建议、提案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间的沟通,使市委、市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能够得到代表、委员们的理解和支持,营造和谐融洽的工作氛围,进一步提高政府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工作水平,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联系实际开展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反映的问题,很多都是市委、市政府已有决策部署、与政府各部门正在做的工作密切相关的。各承办单位要结合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对贯彻实施珠三角发展规划纲要和推进广佛同城化工作;扶持民营企业发展,应对金融危机工作;加强河涌综合整治,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工作;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加快筹办第16届亚运会各项工作;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推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等重要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梳理,结合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切实抓好有关工作事项的落实。对过去没有做好工作的,要认真研究制订措施抓紧做好;对确实暂时没有条件解决的问题,要耐心诚恳地做好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