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1.综合内容
各地、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以下12类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居民区和场所防范措施未落实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7)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8)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9)煤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建设不到位的;
(10)县(市)区政府对本地区、行业(领域)和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和执法不严格的;
(11)各行业(领域)企业、单位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
(12)有关地区和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行业(领域)及企业、单位的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的。
2.专项内容
(1)道路交通专项整治;
(2)公众聚集场所、违法工程、高层和地下建筑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3)道路运输企业专项整治;
(4)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5)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
(6)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7)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8)民爆器材安全专项整治;
(9)铁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10)民航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11)煤矿安全专项整治;
(12)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等安全专项整治;
(13)旅游安全专项整治;
(14)水利安全专项整治;
(15)电力安全专项整治;
(16)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
(17)农机安全专项整治。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重点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安全文化主题公园和主题街道建设、“安全伴我行”主题团队会和演讲会、防火知识讲座、“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示范岗”创建等活动。通过各种形式的安全知识宣传,推动安全文化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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