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6日-6月10日)。全市统一行动,各责任单位按各自职责分工,协同作战,对有可能生产鼠药的小化工、小农药企业、农资销售相对集中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农村集贸市场、城镇小街小巷、城乡地带进行重点和突击检查。
  1、重点排查杀鼠剂生产企业。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市公安局、农牧林业局、卫生局(爱卫会办公室)、环保局、安监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全市杀鼠剂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核查,从源头抓起,严禁毒鼠强产品流入市场。
  (1)产品质量抽检。按照法定程序完成生产企业库存杀鼠剂产品抽样工作,将样品委托农药鉴定所进行检测,重点检测是否含有毒鼠强等违禁成份。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爱卫会办公室)。
  协办单位:市农牧林业局、安监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购销情况核查。重点检查原材料来源、进货单据和企业生产台账;调查杀鼠剂的销售情况,准确掌握销售量和产品去向。同时要求各企业建立生产销售记录档案,严格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确保杀鼠剂销售给定点经营单位。
  责任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工商局、农牧林业局、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爱卫会办公室)。
  (3)生产条件核查。一是检查企业是否具有营业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批准证书)、农药登记证,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二是检查厂房、设备和技术人员是否符合要求,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等标准要求。对不具备生产条件的生产企业要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要予以取缔。对核查中发现有毒鼠强成份的产品要立即依法扣押,发现生产毒鼠强的线索要彻底追查,并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从严查处。
  责任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工商局、安监局、环保局、卫生局、农牧林业局。
  2、集中开展市场专项整治。由市工商局负责,市农牧林业局、公安局、安监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环保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爱卫会办公室)配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打击非法生产、销售毒鼠强等禁用剧毒杀鼠剂为主要内容的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各重点地区、重点市场的农药店铺进行彻底排查,对毒鼠强、毒鼠硅、氟乙酰胺、氟乙酸钠、甘氟(又名三步倒、闻到死、气死猫)等国家禁用剧毒杀鼠剂一律清查清缴,集中销毁处理,对违法人员依据相关法律从重惩处;组织各镇(乡)对农户进行排查,彻底清缴残存、藏匿在店铺和农户家中的毒鼠强等剧毒农药。
  3.严厉打击非法制贩毒鼠强的违法犯罪活动。由市公安局负责,市农牧林业局、工商局、安监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制贩毒鼠强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对农业、工商、安监和质监等部门移送的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公安部门及时立案侦查,深挖源头,从严打击,从重处罚。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