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价局、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规划局关于舒畅园(二期)限价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通知
(津价房地〔2009〕113号)
天津市天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舒畅园二期限价商品房项目价格申报的请示》收悉。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8]39号)规定,你公司在东丽区雪山路与方山道交口西北侧承建的舒畅园(二期)为限价商品住房,其销售价格为政府指导价。该小区二期对外销售住宅建筑面积28931.72平方米,可按平均每建筑平方米不超过4473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但最高售价不得超过每建筑平方米5143元,每幢楼各门栋的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你公司的备案价格,具体备案价格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楼 号 | 门 栋 均 价 |
1门 | 2门 |
3号楼 | 4142 | |
4号楼 | 4074 | |
7号楼 | 5041 | 5045 |
11号楼 | 5091 | 5073 |
14号楼 | 4500 | |
15号楼 | 4500 | |
总体均价 | 4473 |
以上住房销售价格应在销售场所明码标价。在标示的售房价格之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国家规定的 代收代缴税费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