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加快引进培养人才,形成高端人才集聚优势。
对新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化领域引入的国内外行业领军人物和技术团队,加快落实本市人才政策;优先推荐新能源领域的领军人才进入国家“千人计划”;支持本市高等院校加强新能源汽车、太阳能等学科建设,通过设立奖学金等方式,培养一批优秀人才,形成人才梯队;对在新能源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领军人物和优秀人才给予奖励。
(十)完善推进机制,合力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
形成全市统筹协调的工作推进体系,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口联系重点领域,分管市领导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有关区县、主要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开发区等共同推进;制定本市推进新能源产业化工作计划,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加强考核评估;加强市区联手、部门合作,相关委办局、区县、企业集团等在相关重点领域建立联合工作组,共同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形成全市联动推进的局面。
附件2
上海新能源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化行动方案相关部门分工实施进度表(2009-2012年)
序号
| 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1
| 主动衔接国家规划和政策,争取国家支持
|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
2
| 制定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
|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
3
| 加快制定出台专项支持政策与措施
|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等及相关区县
|
4
| 设立新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
| 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
5
| 加强整机与零部件核心产业链建设
| 市经济信息化委等
|
6
| 加强关键原材料等的技术攻关
| 市科委等
|
7
| 加大新能源产品的示范应用
| 市建设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
|
8
| 加大政府采购力度
| 市政府机管局、各区县
|
9
| 加强新能源产业领军人物和优秀团队引进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10
| 加强学科建设,加快人才培养
| 市教委
|
11
| 加快公共平台建设,完善产业技术支撑体系
|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
|
12
| 加强新能源产业基地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 浦东新区、嘉定区、闵行区、奉贤区、松江区等及相关部门和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