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首届“重庆·台湾周”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渝安监〔2009〕119号)
渝中区、沙坪坝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长寿区、南川区、綦江县、垫江县安监局:
为加强海峡两岸经贸文化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我市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重庆市人民政府定于2009年5月27日至6月1日共同举办首届“重庆·台湾周”活动。为使首届“重庆·台湾周”活动安全、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在首届“重庆·台湾周”活动中,各相关区县安监局主要领导要认真负责,落实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责任。做到“三落实”:落实领导责任。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敢于触及矛盾,敢于处理问题;落实生产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企业负责人要严格管理,把要求落实到每个岗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对本行业最重要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做到心里有底,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强化措施,严格监管
首届“重庆·台湾周”活动所涉及地区的安监部门要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结合“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落实专项行动”,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力保在首届“重庆·台湾周”活动期间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三、落实预案,严防死守
各级安监部门要配合和督促相关单位切实做好首届“重庆·台湾周”活动所涉及到的公众聚集场所、梯台搭设、设施设备安装、道路交通以及应急救援措施方案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切实保障首届“重庆·台湾周”活动安全、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