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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同意在枣庄市设立会计从业资格计算机网络考试考点的批复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同意在枣庄市设立会计从业资格计算机网络考试考点的批复
(鲁财会〔2009〕19号)
枣庄市财政局:
你们关于增设会计从业资格计算机网络考试考点的请示收悉。根据《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计算机网络考试实施细则》(鲁财会〔2007〕35号)有关规定和考点试运行情况,经研究,同意在你市设立枣庄广播电视大学滕州分校考点。
你局要切实加强对新设考点的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并在考试期间派专人巡视督导,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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