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黑办发电〔2009〕10号)
各市(地)委和人民政府(行署),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
2009年4月27日,森工总局沾河林业局伊南河林场施业区发生森林火灾,引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相继作出重要指示,省政府分管领导率领有关人员赴火场一线组织扑救工作。
当前,随着全省各地气温上升、大风天数增多,我省大部分地区森林草原火险等级迅速提升。特别是“五一”将至,春耕生产、踏青旅游、山野菜采集等野外活动将大幅增加,森林草原防火形势日趋严峻。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切实担负起指挥协调、牵头抓总的职责。各市(地)和农垦总局、森工总局主要领导要集中精力抓好落实,层层明确责任,把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作为当前林区第一件大事、第一位任务、第一项职责,要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亲自检查。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09年森林防火命令》,突出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密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我省现已进入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最关键时期,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抓好森林草原防火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已经确定的各项工作措施全部落实到位。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一定要深入包片责任区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对重点地区必须进行重点检查。要做到严密检查,重点检查火源管理,坚决杜绝烧荒事件的发生。督促检查工作要求真务实,坚持暗访和常规检查相结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
森林防火条例》的相关规定,从严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要科学修订《扑火预案》,使其具有可操作性。要认真检查扑火设施设备,确保设备完好,进一步堵塞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漏洞。
二、严密监测,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置火情
要高度警惕,切实加强对火情的监测,充分利用卫星监测、飞机巡护、塔(台)了望和地面人员巡护等手段,做到24小时全天候监测预报。要建立快速监测指挥机制,做到运转顺畅、信息畅通、上下协调,确保有火情能及时发现、及时处置,以免因发现不及时、反应不灵敏而错过最佳扑救时机,导致小火变大火。对已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要科学指挥、有效控制、迅速扑灭,并确保扑火人员安全,防止酿成大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