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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农博会”承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农博会”各项筹备工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主任,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农博会”组委会。市农委作为组委会的牵头单位,具体负责“农博会”各项筹备工作。有关地区和部门负责本地区、本部门“农博会”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

  四、工作分工

  (一)市农委负责1日游活动路线的勘定和具体景点的协调;负责“三农论坛”的会务组织;负责“农博会”的总体策划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市委外宣办负责协调中央和省、市新闻媒体,加强对农业大型系列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大型活动涉及有关地区和有关部门相关事项的协调及市政府领导出席各种活动的落实等项工作。

  (四)市水利局、林业局、粮食局、动监局、供销社、气象局负责做好部、省领导及“农博会”参展各市领导在沈接待工作。市供销社协助市农委做好“农博会”农用物资展区的招商招展工作。

  (五)市发改委会同市农委,配合沈阳农业大学做好三农论坛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工作,邀请有关专家、征集和编印论坛论文集,组织好我市三农一线工作人员参会。

  (六)市台办、外办和市接待办负责做好台商、外宾和驻沈外国领事馆官员、国内贵宾的接待工作。市台办负责做好台湾地区涉农企业的招商招展工作。

  (七)市口岸办负责协调沈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沈阳海关和桃仙机场,做好“农博会”境外展品的检疫、通关和监管工作,协调桃仙机场对来沈参加“农博会”的中外贵宾给予礼遇工作。

  (八)市公安局负责展会和系列活动期间的现场治安、消防安全和交通疏导工作。

  (九)市卫生局负责展会期间涉会餐饮服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展会现场的卫生防疫、医疗救助工作。

  (十)市财政局负责“农博会”及农业大型系列活动的预算审核和经费安排工作。

  (十一)市交通局负责协调市安运公司,做好“农博会”及农业大型系列活动中的运输保障工作。

  (十二)市旅游局负责协助市农委做好乡村游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三)市商业局负责做好展会期间农产品采购商的邀请工作。

  (十四)市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负责做好展会现场监管工作,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展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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