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把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努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活质量。大力发展科教及文化事业,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构建和谐社会。
(三)总体目标。
主要目标:将沿黄城市带打造成为“黄河金岸?塞上明珠”,即具有宁夏特色的精品城市带,宁夏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西北地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示范基地,西部大开发新的战略支点,中国面向穆斯林国家的经济文化交流中心。
近期目标:到2012年,沿黄城市带人口达到41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70万人,分别占全区的63%和84%,城市化率达到66%。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300亿元,年均增长12.2%。区域中心城市地位和辐射带动功能显著提升,城市的功能定位和产业分工基本明晰,初步形成以银川为中心,北连石嘴山,南接吴忠,西通中卫的城市经济产业带,全面启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初步建成城市带对内对外快速交通网络;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初步建立,教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生活质量明显提高。
二、加快推进沿黄城市带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抓紧制定完善相关规划。
1.按照《规划》要求,组织沿黄各市、县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科学定位城市功能,明确发展目标和重点,突出城市特色,与《规划》全面对接。
责任单位:沿黄各城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
2.按照《规划》要求,对沿黄各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评估并加以完善,保障沿黄城市带发展用地。
责任单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沿黄各城市人民政府。
3.按照产业布局一体化的要求,制定《沿黄城市带产业发展规划》。
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沿黄各城市人民政府配合。
4.制定《沿黄城市带工业园区建设规划》。
责任单位: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沿黄各城市人民政府配合。
5.制定《沿黄城市带公路交通规划》。
责任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6.制定《沿黄城市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责任单位: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林业局。
7.制定《沿黄城市带区域水资源利用规划》。
责任单位:自治区水利厅。
8.制定《沿黄城市带旅游发展规划》。
责任单位:自治区旅游局。
9.制定《沿黄城市带科教文卫发展规划》。
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文化厅、科技厅、卫生厅、体育局。
10.制定《沿黄城市带信息化建设规划》。
责任单位: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自治区通信局、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沿黄各城市人民政府配合。
(二)加快提升区域经济整体实力与竞争力。
1.在2010年年底前,完成沿黄城市带产业发展政策制定和完善工作,明确各城市优先发展和限制发展项目,突出产业特色,扬长避短,形成上下游配套、相互衔接的产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