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当前任务与长远建设相结合。在2009年“万里行”活动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探索完善适合我省省情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组织管理
省卫生厅成立“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制定全省“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医政处。各市和省直医疗机构也要成立“万里行”活动组织机构,负责制定本辖区和本单位“万里行”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医疗机构根据活动的具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实施。
五、活动内容
“万里行”活动重在宣传教育和制度建设,以查促建、纠建并举,与医院管理年活动、“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相结合,以医疗安全教育、医疗安全检查和舆论宣传引导等多种形式,促进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改善医疗环境和医患关系。
(一)广泛宣传,强化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和群众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意识。
1、开展医务人员质量、安全教育和相关技能培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医务人员医疗质量、安全教育和相关技能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医疗风险、安全责任意识;要加大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和全体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力度,更新质量安全观念,提高质量管理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2、开展公众就医知识宣传教育。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组织编写相关科普读物和宣教材料,采取现场讲座、网络视频、展览展示、专题报道等多种宣传、培训形式,充分利用领导小组组织编写的相关材料,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医学科学和医疗风险,正确择医、就医,提高群众医疗安全意识和甄别假医、假药、虚假宣传的能力,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3、围绕“万里行”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
(1)充分发挥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的积极作用。省卫生厅将在河北卫生信息网站开辟专栏,宣传各地“万里行”活动的先进做法和经验;主动协调河北省主流媒体组成新闻采访团深入各地,开展采访报道。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协调地方媒体,做好本辖区“万里行”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2)加强舆论引导,突出管理、突出质量、突出安全。大力宣传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绩,宣传开展本次活动的意义、要求和好做法、好经验,宣传管理规范、质量可靠、群众满意的先进典型,营造有利于促进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改善医患关系的舆论氛围。
(3)加大对非法行医、虚假医疗宣传的打击力度,对非法行医、虚假医疗宣传等行为予以通报、曝光等。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重点打击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擅自扩大诊疗范围,以及虚假宣传、虚假检查、虚假诊断、虚假治疗等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