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优化技改投资结构。使用好省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和重大建设项目调控资金,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努力拓宽融资渠道,合理配置信贷资源,充分发挥企业的投资主体作用。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加快发展,增加对节能减排、自主创新、技术改造和兼并重组、区域协调发展的资金投入。对省里确定的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和“新、特、优”工程项目,各金融机构要及时出台信贷指导意见,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早介入、早考察、早论证,争取投放一批、审核一批、储备一批。
4.推动企业上市融资。强化对企业股份制改造和发行上市的政策支持与规划指导,抓住创业板推出的机遇,推动规模大、实力强的企业和科技含量高、成长性较好的企业上市,积极支持环保产业和环境友好型企业上市,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中小企业上市。因地制宜地发展境外上市。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再融资,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水平。
5.扩大债券发行规模。积极推动和帮助企业利用企业债、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向技术改造领域。
四、切实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坚持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作为全省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核心与关键,围绕经济发展需求开展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着力突破制约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实现科技与产业的紧密结合,提升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使经济发展真正建立在科技进步、自主创新和劳动者素质提升的基础上。
1.完善企业创新平台。在巩固提高现有企业技术中心的基础上,围绕我省高新技术重点领域和重点传统产业,不断深化产学研合作,支持引导企业、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机构采取多种合作形式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行业技术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形成功能完善、辐射带动力强、掌握核心技术的产业创新平台和比较完善的区域创新体系。推进科研院所与中小企业对接,开展人才交流和项目合作,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鼓励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研发机构,鼓励外资研发机构的研发成果在省内进行产业化,支持外资企业应用先进技术、生产工艺并进行再创新。
2.突出创新重点。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围绕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促进产业振兴的重点先进技术争取项目,围绕传统产业升级换代开展技术创新,充分发挥科技对工业调整振兴的支撑作用。在新兴产业创新方面,重点落实好RFID(无线射频识别)、LED(半导体照明)、软件、生物技术、芯片、彩电平板显示及转型工程、海洋新兴产业、航空航天产业及零部件、核电装备、动车组及铁路运输装备、太阳能等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新材料等13个新兴产业的指导意见。
3.壮大创新人才队伍。加快建立企业与院校合作培养人才的共建机制,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合作,根据企业需要新设置50-100个相关的工科专业,在企业建立1000个实训基地,开展多层次、多类型的专业培训。完善科技人才向企业流动机制,推进大学教授进企业挂职、企业人才进大学深造等多种形式的人才交流活动。鼓励企业开展创新人才的国际交流,充分利用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人才流动机遇,加强国际高水平专业人才引进力度。鼓励海外人才和外资企业分流人才带项目到我省创业。大力推进“泰山学者”、“创新团队”建设,不断壮大高层次企业技术创新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