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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度全市政务信息化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的通知

  3.上半年完成2006年以来形成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工作,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开。(5分)
  (四)加强网站建设,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市电子政务外网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30分)
  1.进一步规范网站版面和技术标准,完善各部门网站。(10分)
  (1)开设领导信箱、民意征集等1个以上互动交流栏目,及时在网上反馈回复,回复率不低于50%。(5分)
  (2)网页设计科学,内容更新及时,日常监测到位,无错链、死链现象发生。(5分)
  (3)发生错链、死链现象,未及时报告、修改,每次扣1分,最高扣5分。
  2、按照南府办发〔2007〕27号和南府办函〔2008〕221号文件的要求,做好南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南充”)及南充市电子政务外网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本项按比例换算为200分)。(20分)
  (1)坚持向南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每月不少于10条,采用一条计0.1分。
  (2)与南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共建栏目并维护,一级栏目共建每个60分;二级栏目共建每个30分;新增办事服务项目每个15分。
  (3)采用网上调查、意见征集,每个5分;采用专题,每个10分;采用约稿信息,每条3分。
  (4)信息、专题、网上调查等被中、省政府门户网站采用,每条(个)另加10分。
  (5)未及时报告修改与市政府门户网站、市电子政务外网门户网站的错链、死链,每次扣3分。
  (五)规范网络运行管理,定期检查网络运行情况;做好信息系统安全与保密管理工作,确保全年不发生失泄密事件。(10分)
  1.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和电子政务外网网站安全防护工作,提高网站安全防护能力,有网页防篡改技术设施并确保不发生恶意篡改等安全事件。(5分)
  2.加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技术防护,确保政府办公业务资源网与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物理隔离,电子政务外网与互联网有效逻辑隔离,全年不发生失泄密事件。(5分)
  三、考核办法
  (一)完成基础任务分数(“计分”项)为零的,在其完成的年度目标总分中扣1分;完成基础任务分数50%以下的扣0.5分;完成基础任务分数51%-80%的扣0.3分;完成基础任务分数81%-99%的扣0.1分。
  (二)“加分”项得分累计计入各单位总分,作为年终“评先”表彰依据。
  (三)出现信息系统安全事故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在其完成的年度目标任务总分中扣0.5分;向门户网站、电子政务外网网站报送的信息失实且造成不良后果,每次扣0.3分。发生以上事故的,取消其年终“评先”资格。请各地各部门务于每月28日前将本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市信息产业办(电子邮箱:ncxxb2007@vip.163.com;传真:2666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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