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充市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函〔2009〕9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南充市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南充市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
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加强对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商务部、公安部、农业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七部局《
关于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的通知》和省商务厅等七部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商务、公安、畜牧、卫生、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针对猪肉质量安全中的薄弱环节,加强巡查,堵塞漏洞,进一步遏制私屠滥宰,严厉查处收购和屠宰病死猪,出售、运输、储存和加工病害猪肉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猪肉市场正常秩序,保证人民群众吃上 “放心肉”。
二、组织领导
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市上成立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喻小广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滕明鹏 市政府副秘书长
袁生泽 市商务局局长
成 员:何绍明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 澍 市畜牧局副局长
郑和平 市卫生局副局长
王 鹏 市工商局副局长
任 勇 市质监局副局长
彭期国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机关党委书记
文剑英 市商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文剑英兼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机构,落实人员和责任,认真制定具体行动方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