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的紧急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的紧急通知
(渝办发〔2009〕144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近来,我市各类安全事故连发频发,继“5·30”同华煤矿特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后,2009年6月5日15时许,武隆县铁矿乡鸡尾山发生山体垮塌,体积约400万立方米。初步统计约83人被掩埋。

  事故发生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薄熙来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市政府和武隆县立即组织力量赶赴现场抢救人员,搞清情况,考虑周全,妥善处理;同时,要求市政府就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开展专题研究,举一反三,将安全生产落到实处。市长王鸿举立即指示,要采取一切措施,摸清情况,科学施救,防止次生灾害发生;立即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立即排查整治隐患,严防死守,坚决防控重特大事故发生。目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薄熙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鸿举率领市委、市政府多位领导同志正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处置。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指示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全市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松藻煤电公司同华煤矿“5·30”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和武隆县“6·5”山体垮塌事故教训,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2009年6月1日召开的全国安全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采取果断措施,坚决遏制目前事故多发高发态势。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行业领域部门要落实“一把手”负总责,从即日起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部署排查、亲自督促整改,班子成员要切实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各负其责,分兵把口,协同推进。要抽调精干得力人员,迅速组成强有力的组织机构,针对本行政区域内可能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制定切实有效的排查整治措施,落实责任单位、人员,抓紧抓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落实专项行动的通知》(渝办发〔2009〕88号)要求,采取“企业自查、乡镇普查、区县复查、行业部门抽查、市政府督查”五查并举的方式,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一般隐患要迅速整改落实,对重大隐患建立挂牌整治制度,落实“五定”措施,实行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挂牌限期整治;对没有安全保障的重大危险源及严重的安全隐患,不能立即进行整改且难以保障安全的,必须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重大危险源、重点隐患单位,要严防死守,派驻现场督导组实行24小时监控,不得有任何疏漏。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