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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卫生局关于深入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


  被监督单位陪同人(签字):       卫生监督人员(签字):           

           日                      

  注:1. 有合理缺项的须进行标化。标化分﹦100×实得分/应得分,应得分=100-合理缺项总分。
  2. ※为关键项,不合格不予评定等级。
  3. 核定等级:依照标化分进行评级,具体标准如下:
  (1)标化分为90分以上者,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
  (2)标化分为70-89分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
  (3)标化分为60-69分者,评为合格,核定为C级;
  (4)标化分低于60分者,不予评定等级。
  4. 评查内容扣分,均扣完为止,不能出现负分。

  附表6
  杭州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开展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章):                 联系电话:        

项目

住宿场所

游泳场所

沐浴场所

美容美发场所

备注

星级宾馆

普通旅馆

辖区总数

 

 

 

 

 

 

发放许可证数

 

 

 

 

 

 

应量化分级数

 

 

 

 

 

 

已量化分级数

 

 

 

 

 

 

其中:A级

 

 

 

 

 

 

   B级

 

 

 

 

 

 

   C级

 

 

 

 

 

 

  不予评级[1]

 

 

 

 

 

 

量化分级率%

 

 

 

 

 

 

已信息公示数

 

 

 

 

 

 

信息公示率%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审核人:

  单位负责人:

  注[1]:不予评级指已进行过量化评分,但未达60分或关键项目不合格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

  附表7
  杭州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一览表

  填报单位(章):                     联系电话:        

序号

评定A级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场所类别[1]

卫生许可证号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从业人员数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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