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贸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等十二部门转发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四部委关于2009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
(粤经贸环资[2009]438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发展改革局(委)、教育局、科技局、环保局、建设局(建委)、交通局(委)、农业局、国资局、广电局(文广新局)、总工会、团委,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及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
2009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09]98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经贸委等12部门联合制定了我省2009年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现一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09年广东省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
省经贸委
省发展改革委
省教育厅
省科技厅
省建设厅
省交通厅
省农业厅
省国资委
省环保局
省广电局
省总工会
团省委
二○○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
2009年广东省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2009年,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是“推广使用节能产品,促进扩大消费需求”,活动时间为6月14日至20日。
二、宣传重点
2009年是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的关键一年,在我省当前节能减排工作有序开展,特别是当前广东“扩内需、保增长”的形势下,广东人对科学消费、绿色消费加倍关注,为宣传广东人求真务实的精神风貌,发扬“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创新精神,紧紧围绕“推广使用节能产品,促进扩大消费需求”的主题,做好“突出一个主题、配套九项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各项活动。
“一个主题”即举办2009年广东省节能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暨高校文艺汇演,“九项活动”即配套举办“我为广东节能建言献策”征文、手机短信宣传、节能知识竞赛、电视公益宣传、“垃圾分类从我做起活动”、高效照明推广论坛、节能节电设备展、能源紧缺体验日、加油站宣传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