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物价局、市房产管理局关于东方丽苑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成价审函〔2009〕41号)
成都市住房储备中心:
你中心《关于对皇经嘉苑、东方丽苑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进行审批的报告》(成住储[2009]4号)收悉。根据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建设部<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价费〔2002〕254号)、《关于成都市经济适用住房最高限价的批复》(川价发〔2008〕252号)文件精神,核定东方丽苑经济适用住房单套销售最高价格为:2950元/m2,其每套售价由你中心根据朝向、楼层等因素确定报物价局、房管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