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县、区相关人员的培训、疫苗的采购分发、宣传资料的印制、技术指导、督导评价和信息反馈、资料汇总等工作,负责指导和参与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调查、处理以及相关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辖区内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人员培训,疫苗、注射器、宣传资料的分发和技术指导,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调查和处理,参与相关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负责接种率快速评估,资料汇总上报,监督评价强化免疫等工作。
各接种单位负责管辖地段目标人群的摸底造册、宣传、组织接种、登记、资料汇总、上报。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及报告,对预防接种一般反应进行处理。
市教育局负责市直各类学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督促各县、区教育局及有关托幼机构、学校开展强化免疫工作。 县、区教育局负责所属学校和辖区内的托幼机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协调解决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中的问题。
各学校、托幼机构负责组织本单位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摸底造册、宣传、接种通知书发放回收及现场接种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经费补助。 市公安局负责向市卫生局提供流动人口居住的有关信息。 市委宣传部和市广播电视局负责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宣传工作。 市妇联、市妇儿工委办协助做好应接种儿童的摸底调查工作。
(二)摸清底数
各县、区要对目标对象进行摸底调查,摸清底数,根据摸底登记数据合理安排接种人员及接种时间。
(三)抓好培训
逐级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和基层接种人员的培训,使各级接种人员充分理解强化免疫的作用和意义,掌握强化免疫的技术要求和具体工作方法,保障强化免疫工作顺利进行。
(四)规范操作
每个接种点要配备现场组织人员、接种人员、记录人员和疾控中心技术指导人员。接种点设置明显标志,器械齐备,房间宽敞、明亮,设有准备区、接种区、观察休息区。同时建立消毒管理制度,做好接种点的消毒工作。
要准备好抢救药品,接种前详细询问受种人员健康状况,严格掌握禁忌症。对于发现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按照《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及《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五)加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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