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网址为辽宁卫生信息网(www.lndoh.gov.cn)。各院校的报名网址为本校网站。报名期间,招聘单位要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者的咨询。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2:1以上方可组织考试。比例不足2:1的,经省卫生厅同意,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报省人社厅备案。
(五)笔试
笔试时间安排在6月上旬。笔试内容为本专业知识及相关基础知识。厅直医学院校及附属医院以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工作委托中国医科大学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省卫生厅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各医学院校及附属医院的笔试工作由各院校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学校统一划定并报省卫生厅备案。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 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六)面试与资格审查
1、面试前由各用人单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要根据考生报名信息,对报考者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职称证书、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或者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认真审核。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者,报省卫生厅备案,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新的面试人选。
2、厅直医学院校及附属医院以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由省卫生厅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面试考官一般为7人,由省卫生厅、用人单位及有关专家共同组成。医学院校及附属医院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由各院校会同附属医院组织实施。
3、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
(七)体检
体检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须在省级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医院由各单位确定。
体检工作参照《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发〔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组织实施。
(八)考核
1、考核人选,根据笔试、面试加权后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笔试、面试权重为5:5。总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2、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公示与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