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9年度全市政务信息化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广府办发〔2009〕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全省政务信息和政务信息化目标任务考核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09〕24号)精神,现将2009年度全市政务信息化工作目标任务下达你们,请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2009年度全市政务信息化工作目标任务
一、县(区)目标任务
(一)建立县(区)级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平台,做好应用系统推广工作。(30分)
1、除青川县外,建成县(区)级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平台,实现省、市、县(区)、乡镇四级网络纵横连通(青川县要确保省、市应用系统涉及的县级部门和乡镇的网络连通),计12分;实现50%以上县(区)级部门接入,加2分。
2、做好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与政府网站的安全对接,实现政府网站实时反映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状况,计8分;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申请和受理,加2分。
3、做好县(区)级政府信息公开填报系统平台的迁移,实现在电子政务外网上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填报、审核和发布,计5分。
4、做好县(区)级电子政务外网数据交换平台,实现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与行业部门专网的数据交换和共享,计5分;实现县(区)级部门间数据交换,每个加1分,最高加5分。
(二)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做好广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30分)
1、进一步规范网站版式和技术标准,完善各县(区)政府门户网站,计20分。
(1)政府门户网站页面技术标准符合《四川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格式规范(暂行)》要求,页面内容能被抓取工具准确抓取,计5分。
(2)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并在网站显著位置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和年度报告,计5分。
(3)开设领导信箱、民意征集等2个以上互动交流栏目,及时在网上反馈回复,计5分;每增加1个栏目加1分,回复率低于50%,每个栏目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