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网站内容更新及时,日常监测到位,计5分;发现错链、死链现象,每次扣1分,最高扣5分。
2、按照《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广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广府办发〔2007〕63号)要求,做好广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计10分(为便于统计,本项按比例换算为300分计算。完成计10分,超额完成合计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
(1)每月在“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政务动态报送”平台填报信息不少于200条,计80分。
(2)与广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共建栏目并维护,一级栏目共建每个60分,二级栏目共建每个30分;新增办事服务项目每个15分。
(3)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参加在线访谈,每次60分;分管负责人参加在线访谈,每次30分。
(4)采用网上调查、意见征集,每个5分;采用专题,每个10分;采用约稿信息,每条5分;采用报送信息,每条1分;抓取信息,每条0.1分。
(5)信息、专题、网上调查等被中央政府、省政府门户网站采用,每条(个)另加10分。
(6)未及时报告并修改本网站与市政府网站的错链、死链,每次扣10分。
(三)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系统公文无纸化传输平台网络体系建设,做好推广使用工作。(20分)
1、建立县(区)公文无纸化传输平台,并做好本级传输系统和终端的安全防护工作,计10分。
2、加强县(区)级部门、乡镇(街道)的公文无纸化传输系统应用推广工作,逐步形成纵横相连的公文无纸化传输网络体系,乡镇(街道)接入率达到50%以上,计10分;县(区)级部门接入率达到40%以上,加5分;采用全国政府机关文印系统通用的CEB格式,加5分。
3、未建成县(区)级公文无纸化传输平台之前,做好市级部门公文无纸化传输应用承接工作,未及时完成每项(次)扣2分。
(四)规范网络运行管理,做好信息系统安全与保密管理工作,确保全年不发生失泄密事件。(20分)
1、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安全防护工作,提高网站安全防护能力,有网页防篡改技术设施并确保不发生恶意篡改等安全事件,计10分。
2、加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技术防护,确保电子政务内网与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物理隔离,电子政务外网与互联网有效逻辑隔离,全年不发生失泄密事件,计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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