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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意见

  二、职责分工

  市政府:负责本市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和实施方案,落实职业教育攻坚专项经费,明确县(市)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攻坚工作责任,完成职业教育攻坚任务。督导、检查所属县(市)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攻坚工作。整合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源,合理调整学校布局,重点建设一批中等职业学校,形成中等职业学校为骨干、辐射到乡村的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

  县(市)政府:负责本地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制定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和实施方案,落实职业教育攻坚经费,完成职业教育攻坚任务。调整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确保初中毕业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比例不低于50%;整合职业教育资源,集中人力、财力、物力,重点办好1所在校生规模达到3000人以上的职教中心或中等职业学校;指导乡镇办好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民实用技术和扶贫开发等各类职业培训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全市职教攻坚的组织协调,落实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相关工作,分解目标任务,督促指导县(市)攻坚工作;协助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对县(市)攻坚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等。

  市发改委:将职业教育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教育部门制定全市职业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核定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指导各县(市)发展改革部门做好职业教育攻坚工作。

  市财政局、市国资委: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落实市级职业教育攻坚专项资金。执行中职生均教育经费标准。指导和督促国有企业开展职业教育和职工培训,积极为职业院校提供实习培训场所及兼职教师。督促各县(市)财政部门按照市政府要求,落实用于职业教育攻坚的财政资金。

  市人事局、市编办:会同有关部门为中职学校聘用专业教师提供优惠政策。指导教育、劳动保障部门做好中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落实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的相应待遇。会同市教育、财政等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定中职学校教职工编制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人事、编制部门做好职业教育攻坚工作。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劳动力资源需求情况调查,定期向全市职业院校发布技能人才供求信息。制定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督促、指导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落实职业教育攻坚任务。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落实职业院校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的规定。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加大监查处罚力度。指导县(市)劳动保障部门做好职业教育攻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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