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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决定(2009)


  18.鼓励进口先进技术设备和省内短缺资源。抓住人民币汇率调整的时机,引导企业进口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促进产业升级。鼓励进口省内短缺的资源类商品和加工贸易原料性产品,为经济发展提供资源支撑。认真落实国家鼓励政策,对支柱产业的重大技术设备进口,省政府给予资金支持。

  19.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到境外投资,开发国内、省内紧缺资源。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投资环境适宜的国家和地区设立陕西工业园区,进行集群式发展。有计划地在霍尔果斯等国际口岸设立陕西贸易和物流基地。支持竞争力强的企业进入国际资本市场,实现产权多元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设立研发机构,利用国际智力资源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发挥我省在电力、路桥、机械装备、油气勘探等领域的优势,扩大对外工程承包,带动零部件出口。大力拓展国际劳务市场,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提高劳务合作效益。加快培育我省的跨国公司,力争五年内形成一批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跨国经营企业。

  20.完善对外贸易促进机制。建立健全信息服务平台,为涉外企业提供及时、准确的海外市场信息。加强对出口企业的服务,采取贴息和资助方式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完善贸易摩擦应对机制,增强处置贸易争端的能力。省政府设立外贸发展专项资金,每年按一定比例增长,主要用于提高出口产品的知名度、附加值和竞争力,以及对外贸易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五、坚持对内对外开放“两个轮子”一起转,把区域经济合作推向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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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全面深化对内开放。坚持把对内开放作为扩大开放的关键环节。按照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思路,进一步加强与东部省市合作,大力承接产业转移,吸引更多的生产要素来陕集聚。同时,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防止高污染、高耗能项目流入我省。主动与周边省区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促进区域特色经济加速崛起。发挥承东启西的作用,推动西部大开发向纵深发展。

  22.强化东西合作机制,大力承接产业转移。进一步加强与东部省市的跨区域合作,建立政府与政府、商会与商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互动机制,形成优势互补、联动发展的格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抓住沿海产业转移的机遇,千方百计吸引更多的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地区项目向陕西转移。国家级开发区要通过设立专业化园区,吸引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发展空间大的项目,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各市区要围绕主导产业发展,以重点开发区为集中承接区,与东部省市实行点对点、城对城对接,或以联合共建、产业链整体转移等形式承接,发展新的产业集群。各县区要发挥当地优势,以工业园区为载体,注重承接资源开发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迅速增强县域经济实力。力争经过5年的努力,全省承接产业转移项目5000个,初步形成100个具有一定规模、产业协作配套、基础设施完善的工业园区。对于产业链或产业集群实现整体转移的承接区,可以冠转移城市的名称。省政府将选择4-5个转移成果突出的园区作为产业转移示范区,给予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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