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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决定(2009)


  23.积极开展与周边地区的合作。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机遇,加强省际重大基础设施的合作共建,以亚欧大陆桥为重点,构筑一体化交通网络和新的出口大通道,实现区域基础设施对接;加快区域性特色产业的合作开发,重点发展“丝绸之路”旅游精品线路和新型能源化工产业,实现区域产业对接;加强跨区域的荒漠、河流、生态协同治理,再造秀美山川,实现区域生态环境对接。加快关中-天水经济区建设,形成我国新的产业密集带和经济增长极。进一步发挥“黄河经济协作区”、“陕甘川宁四省十六方经济合作联合会”、“晋陕豫金三角经济协作区”的作用,促进区域经济协作向纵深发展。

  24.重构陕西市场交易体系。要按照立足陕西、服务西部、辐射全国的理念重构陕西市场交易体系。抓紧设立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力争尽快投入运营;积极兴办煤炭、有色金属、艺术品等专业化交易所,形成全国性交易中心;积极兴办建材、果蔬、电子、工业原辅料等七个大型交易市场,形成区域性交易中心;加快发展大型商品市场和特色商业街,5年内建成10个“百亿商圈”,使我省成为西部重要的商品集散地。发挥科教中心作用,鼓励科研院所承担西部开发的重大研发项目,支持大专院校面向西部培养各类人才,为西部开发提供智力支撑。发挥区域金融中心作用,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向西部拓展业务,通过创新产品、创新服务促进西部金融业崛起。发挥区域物流中心作用,依托铁路、公路、航空三大枢纽,为西部货物大规模集疏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促进西部开发物流瓶颈的突破。

  六、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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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坚持依法治省,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涉外地方性法规,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司法行为。完善投诉案件处理协调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商务、台办、侨办等部门参加,依法查处投诉案件。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大幅度减少收费项目;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所有审批部门不得指定中介机构代理服务,一律割断与中介服务机构的经济联系。进一步下放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审批、管理权限。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并联审批制,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明确权利岗位的责任,实行重大责任问责制和不作为追究制。以打造“信用陕西”为目标,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守信收益和失信惩戒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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