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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志愿者,深入城乡社区、学校、厂矿等基层单位,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教育普及活动,重点普及各类灾害基本知识和防灾避险、自救互救基本技能。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在中小学校普遍开展一次防灾减灾主题教育活动,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通过主题班会、应急演练、专家讲座、观看展览和专题片等方式,讲授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深入推进防灾减灾知识进学校、进课堂、进书本工作,切实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以“防灾减灾日”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防灾减灾业务研讨和培训,并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多发、易发灾害风险,针对监测预警、抢险救援、转移安置、应急保障、医疗防疫等重要环节,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广泛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活动,切实增强干部群众对预案掌握和运用的能力。
  五、抓好落实,确保“防灾减灾日”活动顺利开展
  全州的“防灾减灾日”活动,由州民政局牵头组织实施。州政府新闻办要加强对有关新闻媒体的组织协调,确保“防灾减灾日”宣传报道工作有序开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活动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共同做好各项组织实施工作。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各项活动的安全工作,严格执行消防和大型活动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并结合“防灾减灾日”活动,进一步做好防灾备灾各项工作,深入查找灾害隐患和防灾减灾薄弱环节,制订落实整改方案,完善相关措施,推动防灾减灾工作深入开展。要对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成效进行认真总结,使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和方法制度化、经常化,建立健全防灾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防灾减灾日”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活动的经验和取得的成果,形成书面报告(含电子版)于2009年5月28日前报州民政局。(联系人:徐键,联系电话:2209336)

  附 件:大理州“防灾减灾日”主要活动分工方案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大理州“防灾减灾日”主要活动分工方案

  一、组织新闻媒体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州政府新闻办负责)
  二、开展中小学校防灾减灾主题活动。(州教育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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