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利通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吴政发〔2009〕29号 2009年4月28日)
市政府有关部门,利通区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利通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第22次常委会议研究通过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利通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宁政发〔2009〕3号)文件精神,创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进一步加快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结合利通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水利工程是关系发展全局的重要基础设施,在利通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始终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由于水利工程管理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权责不明、机制不活,工程运行经费匮乏、水资源利用效益低、节水意识不强等问题日渐凸现,严重影响了工程的安全运行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全面推进。《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宁夏要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是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和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利通区各乡镇要务必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改革进程,确保按期完成水管单位体制改革。
二、改革目标
通过改革管理体制,建立符合市情、水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水管体制和运行机制,保证水利工程安全运行,促进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效益。一是按照“政事、事企分开”的原则,明确管理主体和责任,建立起职能清晰、责权明确的科学管理体系。二是按照“以钱养事”的原则,明确工程运行管理经费渠道,合理形成供水价格,建立起经费规范、水价合理、节水有奖、运营高效的良性运行机制。三是按照“管养分离”的原则,将水管单位维修养护与运行管理全面分离,建立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体系。四是按照“精简高效、公平竞争”的原则,建立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事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