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9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目标任务的通知
(遂府办函〔2009〕17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市人保财险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央积极发展农业保险的要求,根据《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7〕41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09年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川财金〔2009〕14号)精神,现将2009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目标任务下达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一)种植业保险(水稻、玉米、油菜)完成上年种植面积的40%。
(二)育肥猪保险完成上年出栏数的30%以上。
(三)能繁母猪和奶牛保险完成上年存栏数的100%。
目标完成情况均以统计局年度统计数据为准。
二、工作进度
水稻和玉米保险必须于2009年7月底以前完成;能繁母猪、奶牛和首批育肥猪保险必须于2009年7月底前完成,第二批育肥猪保险必须于2009年9月底前完成;油菜保险从2009年第四季度播种季节开始,于2009年11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