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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2009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信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成员单位职责》(信防指〔2009〕2号)的要求,认真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具体实施对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检查督促和组织指挥。发改、财政等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做好有关计划、资金的编制和落实工作。水利、防汛抗旱等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综合协调,统筹研究防汛抗旱工作;要加强防汛抗旱队伍和工作职能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汛期要加强防汛值班,严格办公制度,及时准确掌握、分析、通报雨情、水情、汛情及工情变化,旱情发生后要及时、准确掌握地下水、地表水动态变化,为各级领导指挥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当好参谋。气象部门要做好天气形势监测分析和土壤墒情测报工作,及时准确提供天气预报。电力部门要加强电力调度,保障防汛机构、防洪工程、防汛通信、防洪抢险和抗旱的电力供应。电信等部门要为防汛抗旱通信提供优先便利条件,保障防汛抗旱信息畅通。铁路、交通部门要安排好运力,保障抢险人员、物资及撤离人员的运输。民政部门要做好灾民的安置和因灾倒塌民房的重建等救灾工作。卫生部门要组织好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山体滑坡、泥石流的防御预案制订和监测工作,加大防灾、避灾知识宣传,及时通知危险区群众安全转移。教育部门要做好学生防洪安全教育及教室、校舍等的安全保障工作。旅游部门要做好旅游景区的建设与管理,保障游客安全。公安部门要搞好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及时侦破盗窃、破坏防洪抗旱工程和通信、水文设施等方面的案件,维护防汛抗旱秩序。新闻宣传部门要宣传国家防汛抗旱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措施,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报道。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真正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坚决执行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指令,主动完成任务。

  四、安全度汛和抗旱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加大投资力度,确保防汛抗旱需要

  各级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大投资力度,逐步安排河道的治理和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提高抗御洪涝灾害能力。对当前影响度汛安全和抗旱的问题,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及时加以解决。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将所需正常防汛抗旱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满足防汛抗旱需要,保证防汛抗旱工作正常开展。

  (二)做好工程检查、整修,落实安全度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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