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汛前检查,积极整修防洪排涝工程设施。水利部门检查水库、河道、涵闸、提排站等工程设施;公用事业、建设等部门检查市区内排水河沟、下水道、泵站、涵闸等工程设施;铁路、交通等部门检查桥涵、路基、站场等工程设施;工矿企业及其主管部门检查矿山及工业企业自身的防洪设施。其他有防汛任务的部门、行业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搞好汛前检查。通过逐级、逐行业、逐部门进行防汛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限期解决,保证安全度汛。
(三)抓紧完成度汛应急工程,确保工程质量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计划完成重点防洪工程。发改、财政部门要将工程资金优先安排到位,并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把资金管好、用好。水利、建设、公用事业等部门要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加强施工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对石山口、鲇鱼山、南湾、泼河、王堂、老龙埂、老鸦河、铁佛寺8座大中型水库和石堰河等28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要按照批准的安全度汛方案,落实度汛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四)抓紧清除河道阻水障碍和工程管理范围内的违章建筑
各级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加强河道安全检查,确保河道行洪安全。要把本辖区内的河道乱挖河砂、破堤种植、行洪滩地植树和其它阻水障碍作为检查重点,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制订清障责任制,明确清障责任人,限期组织清除,并严格杜绝修建新的违章建筑。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进行开发和修建各种工程设施,都必须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8号)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的要求,报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河道采砂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开采范围和作业方式进行开采;要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活动,确保河道工程安全。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汛前要进行一次集中检查,督促检查安全度汛措施的落实。对未经许可的项目,责令建设单位立即停止施工,并拆除违章建筑;对未按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方案施工的,责令建设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各主要防洪河道清障重点如下:淮河、浉河、竹竿河、潢河、白露河、史灌河、洪河河道滩区影响行洪的成片树林;固始县史灌河干支流,浉河区飞沙河、光山县白露河上游段要制止违法违规淘取铁砂的机械设备及废弃砂堆;信阳中心城市要清除浉河及其支流河道内的阻水障碍;固始县往流镇白露河口大寺生产堤;淮滨县王家岗乡洪河口徐营生产堤;淮河、白露河、闾河堤肩及堤坡上的种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