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情况报告,保障信息畅通
各县市区要每周向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编发一期工作简报,按要求报送阶段性工作报告,及时报送重点环境污染问题和查处的典型案件。对不报、迟报和瞒报的,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组将予以通报批评。各县市区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和报送工作,并按时通过环境保护部环保专项行动信息管理系统报送环保专项行动有关信息。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
各县市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组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实施工作方案,全面完成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各县市区实施工作方案、专项行动领导组名单及负责信息报送的部门和人员名单在5月10日前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二)集中检查和整治阶段(5月-9月)
各县市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组要组织按照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组的部署要求,有关部门严格监管辖区内“两高一资”行业,集中开展造纸、涉砷涉铅行业专项检查,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整治成果进行巩固,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确保按时投入使用,对垃圾填埋场进行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各县市区对重点行业、重点流域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并分别于8月、9月的22日前将阶段整治情况报告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三)总结阶段(10月)
各县市区要认真总结环保专项行动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提交《2009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10月20日前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附件:
宣城市2009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严 敏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唐宗义 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虹宁 市环保局局长
高胜军 市监察局副局长
成 员:李曙光 市发改委副主任
张新强 市经委副主任
葛锦明 市建委副主任
徐启才 市农委副主任
徐万宏 市司法局副局长
方洪平 市工商局副局长
胡竹青 市安监局副局长
夏建平 市水务局纪检组长
戴来永 市城管局副局长
李伟延 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