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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教育系统学校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实施方案的紧急通知

  学校基础设施安全排查的重点:学校的教室、宿舍、食堂、厕所、楼道、堡坎、围墙、公共场所、教学设备设施的现状,以及压力容器、危化品管理、灾后重建和排危工作等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2日至6月20日)。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城乡建委、国土房管局、各高校和市教委直属学校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建立专项排查整改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人员责任,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学校安全排查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排查整改阶段(6月21日至8月31日)。各区县(自治县)排查整改专业技术机构,要针对本辖区范围内学校可能存在的基础设施安全隐患,制定切实有效的排查整治方案,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抓紧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督查阶段(8月10日至9月10日)。各区县(自治县)、各单位组织人员对学校基础设施安全隐患进行督查。市教委会同市建委和市国土房管局组成督查组进行专项督查。
  (四)总结提高阶段(9月11日至25日)。各区县(自治县)基础设施排查整改机构、高校和市教委直属学校对本次基础设施安全排查整改工作进行总结。
  四、排查整改方式
  此次排查整改,在各学校自查的基础上,主要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当地建设和国土房管部门(高校和市教委直属学校主要是自查)围绕排查重点,对学校基础设施安全隐患进行逐项排查,经排查发现安全隐患的相关项目,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将整改方案和“学校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需整改基本情况表1─表2”(见附件)填写后,于7月10日前报市教委基建后勤,以便组织专业技术力量进行抽查和指导,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附件:1. 学校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需整改项目基本情况1
  2.学校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需整改项目基本情况表2

  附件1:
  学校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需整改项目基本情况表1

  区县教育、国土房管部门(签章):      单位:米、平方米、立方米、万元

学校名称

排查项目名称

建筑面积

体积

长度

隐患性质

整改时间

整改投资

备注

 

 

 

 

 

 

 

 

 

 

 

 

 

 

 

 

 

 

 

 

 

 

 

 

 

 

 

填表说明:1.对排查出现安全隐患的项目才填此表;2.体积是指出现安全隐患的堡坎、危岩、危坎、滑坡体、校园安全隐患环境;3.长度是指学校和学校周边出现安全隐患的围墙、走廊、栏杆;3.隐患性质是指几类危房、滑坡、坍塌、倒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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