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各有关部门(公司)和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情况,确定具体的治理内容和工作目标。各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方案由各牵头部门和单位根据各自实际另行下发。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和下发具体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具体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好完成治理行动前期宣传动员、部署和准备工作。5月10日前,各地、各部门的实施方案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深入治理阶段: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具体实施方案层层落实到企业,并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的要求,突出工作重点,排查治理隐患,及时督办整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加强指导、监督和检查,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逐项销号。
(三)整改提高阶段:各地、各部门在各单位自纠自查、治理整改的基础上,认真组织检查验收和开展回头看,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和推广经验做法,形成制度,切实提高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四)检查总结阶段:各地、各部门(公司)、各单位按照行动方案对治理行动情况进行认真归纳,全面总结,于11月25日前将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总结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市安委会办公室将于7月份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进展情况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统一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扬州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和《扬州市2009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以及本地、本行业、本领域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要认真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要采取有效措施,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单位,落实到每个岗位,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突出道路交通、水上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农业机械、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船舶修造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重点企业,以及近年来发生事故的企业和单位,同时要切实加强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铁路、电力和通讯、水利、冶金、渔业、旅游、学校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治理,既要突出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关键装备和关键岗位,也要注意日常检查,兼顾其他作业场所和岗位,全面深入开展治理行动,努力减少事故总量,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专项整治的深化,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继续。通过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既要抓现场,反“三违”,治隐患,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努力把事故降下来,又要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和制度建设,推动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落实各项治本之策,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技术,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断提高企业防范事故的能力。
(四)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这次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结合起来,与实施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日常监管监察等工作结合起来,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统一部署,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务求实效。
(五)严格考核,强化监督。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每月25日前向市安委办报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等。建立完善控制指标月通报、季发布和年度考核制度,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逐级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跟踪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六)深入发动,群防群治。各企业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治理行动,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参加隐患治理;要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和科研院所在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和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提高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质量和水平。
(七)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大众媒体广泛宣传这次治理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思想认识,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宣传先进典型,曝光治理不力的行为,形成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良好舆论氛围。积极落实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隐患举报人进行奖励。
联系人:张 利、刘慧芳;电话:87782289;
电子邮箱:ajj@yangzhou.gov.cn。
扬州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围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和2009年全市安全生产重点目标任务,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正面宣传,以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职工安全技能为重点,提升培训质量,加强舆论引导,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创新形式、创新内容、创新手段,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提供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良好舆论氛围。
工作目标:全面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引导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和广大职工安全技能,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通过宣传教育和培训,提升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促进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重点行业领域农民工得到全面教育和培训,建立和完善与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相适应的教育培训体系。
二、工作重点和活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