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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双百双十”节能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双百双十”节能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扬府办发〔2009〕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扬州市“双百双十”节能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扬州市“双百双十”节能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指导和推动全市节能工作取得新进展,根据《江苏省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苏政发[2007]15号)和省经贸委等20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经贸环资[2007]845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能源和资源节约的基本国策,通过树立标杆、引导示范,淘汰落后、优化结构,推广技术、创新机制,全民参与、共同行动等方式,多管齐下、全面推进,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约束性指标,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内容。“双百双十”节能行动计划由创建百家节能管理示范企业行动、实施百家“五小”企业关停行动、开展十大节能专项行动、推广十项节能先进技术行动等四部分组成,既自成体系,又相互统一,以管理节能、结构节能、技术节能、社会节能为切入点,广泛深入地推动全市节能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行动目标及方法步骤
  (一)创建百家节能管理示范企业行动。
  1、主要目标: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培育和创建100家左右基础工作扎实、措施落实有力、节能成效显著、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意义的“节能管理示范企业”。
  2、实施步骤:
  ①制定评选办法(5月中旬)。制定包含评选标准、评选程序及奖励措施等内容的节能管理示范企业评选办法。
  ②确定培育对象(5月下旬)。在企业自荐和各地推荐的基础上,按照年初创建计划1:2的比例,选择确定年度培育对象。
  ③进行培育辅导(6月-9月)。对列入培育对象的企业进行重点辅导。
  ④组织现场观摩(9月)。组织企业赴创建工作有成效的典型企业观摩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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