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扬州市深入推进家电下乡市场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扬府办发[2009]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为扎实推进家电下乡工作,切实加强家电下乡市场体系建设,现将《扬州市深入推进家电下乡市场体系建设的意见》转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扬州市深入推进家电下乡市场体系建设的意见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
江苏省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意见》(下简称
《实施意见》)的精神,我市家电下乡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为夯实家电下乡工作基础,确保我市家电下乡工作扎实推进,根据对家电下乡备案核准销售网点实施“回头看”检查中发现的情况与问题,现对我市深入推进家电下乡市场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设家电下乡市场体系的重要意义
实施家电下乡政策是国务院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村消费增长,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家电下乡的政策推进,可进一步开拓农村市场,加快农村消费升级。深入推进家电下乡市场体系建设,引导大中型流通企业把经营网络建设到镇、村,形成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商品流通体系和市场服务体系,确保家电下乡政策有效实施,从而实现扩大内需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目标。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扩大内需,拉动消费,拓展农村市场,推动农民消费升级,加快建立适合我市农村家电市场消费特点,保证家电下乡政策有效实施的市场体系,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再上新台阶。
工作目标: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运作、市场调节、规范管理的要求,结合我市农村家电市场实际,以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核准为切入点,加快构建家电下乡销售网络系统,商品流通系统和市场监督管理系统,通过三大系统合力运行,共同构建全面覆盖规范运作、运转高效机制灵活,监管有力考核严格的科学完善的家电下乡市场体系,为家电下乡工作的深入推进夯实雄厚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