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商品流通系统是保证销售网络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支撑。各地要抓住各中标流通企业驻当地经营机构(下简称流通企业),加快商品流通系统的建设与提高,切实保障家电市场供给,扩大销售。
1、建立运转高效的家电流通系统
各地要加强督促各流通企业积极组织家电下乡产品货源,及时供应并配送到全市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做到货畅其流;指导流通企业加快与各销售网点建立联系制度,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和商品供求情况,搞好市场分析,制定要货计划,及时向生产商落实供货协议;协调流通企业通过采购、调度、配送、专供等经营手段,调节地区间市场供需平衡,保证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督促各流通企业按照《扬州市<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积极组织促销活动,进一步活跃农村家电市场。会同流通企业加强对销售网点的管理和业务培训,指导各销售网点严格执行家电下乡价格、销售政策,约束销售网点不得擅自提高价格,不得搭售或变相搭售非家电下乡产品。各流通企业不得向非备案网点供应家电下乡商品,扰乱家电下乡市场秩序。
2、建设配套周到的售后服务系统
各流通企业要切实履行中标承诺,建立和完善分布均衡、服务快捷的售后服务机构,形成运行可靠的售后服务网络;要严格执行“三包”规定,认真做好退、换、修等方面工作,切实解除农民消费者的后顾之忧。要建立定期回访制度,开展不定期巡回服务维修活动,及时帮助农民消费者排除困扰;要适时在镇、村举行售后服务专场活动,通过现场演示,现场服务,扩大家电下乡售后服务系统的覆盖面。
3、建设机制灵活的家电代理系统
当前家电流通普遍实行划区域代理体制。在家电下乡的新情况下,各地要帮助、协调各流通企业顺应形势变化,及时调整流通代理模式,积极研究制定支持家电下乡工作的新型代理机制,采取专项代理或专供、特供模式,保证各种品牌的家电下乡商品在同一个销售网点里均有供应,扩大农民消费者的挑选空间。
4、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发展连锁经营
针对当前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管理比较松散的情况,各流通企业要切实承担起推荐责任,充分发挥自身品牌的优势,根据连锁经营的要求,制定统一的经营服务规范,统一策划与组织家电下乡经营活动,增强核心企业的向心力与凝聚力,逐步实现对销售网点连锁经营管理,努力培育一批大型的家电流通龙头企业,使家电下乡工作在连锁化经营的轨道上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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