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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的通知

  市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监测和统计报告工作,根据猪粮比价的变动情况,分别或同时启动发布预警信息、启动储备、调整政府补贴、地区间调节等措施。
  (一)正常情况
  当猪粮比价处于9∶1-6∶1之间(绿色区域)时,做好市场监测工作,密切关注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定期发布生猪生产和市场信息。按照省政府要求做好猪肉储备,储备猪肉主要用于满足应急和救灾的需要,我市正常猪肉储备规模按省下达给我市的指标执行。
  (二)三级响应
  1.当猪粮比价低于6∶1时,市物价局在政府网及时向社会发布生猪市场预警信息,并通过其他媒体向社会发布。
  2.当猪粮比价连续四周处于6∶1-5.5∶1之间(蓝色区域)时,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根据市场情况向市政府提出设立地方冻肉储备建议,按不低于全市居民7天的消费量进行冻肉储备,并着手做好实施二级响应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二级响应
  1.当猪粮比价低于5.5∶1时,通过财政贴息形式鼓励大型猪肉加工企业增加商业储备和猪肉深加工规模。
  2.当猪粮比价连续四周处于5.5∶1-5∶1之间(黄色区域)时,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向市政府提出进一步增加地方冻肉储备建议,冻肉储备增加到不低于全市居民10天的消费量。必要时,可以适当安排生猪活体储备,并着手做好实施一级响应的前期准备工作。
  (四)一级响应
  1.当猪粮比价低于5∶1(红色区域)时,由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向上级争取较大幅度增加在我市的冻肉储备规模。
  2.增加政府储备后,猪粮比价仍然低于5∶1,而且出现养殖户过度宰杀母猪的情况,月度母猪存栏量同比下降超过5%时,落实好现行补贴政策,并对能繁母猪和国家确定的优良种猪场的公种猪,一次性适当增发临时饲养补贴。
  3.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质监局、市财政局引导和鼓励大中型企业肉品外销,减少当期市场供应,完善食品安全体系建设,鼓励猪肉及其制品外销和出口。
  (五)其他异常情况
  当出现生猪价格异常下跌的其他情况时,由市物价局牵头及时研究提出调控生猪市场的相应措施。
  六、配套措施
  (一)信息发布。在完善生猪信息统计制度的基础上,在市政府网建立生猪市场调控统一信息平台,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定期在平台发布有关信息,提醒生产者防范市场风险和疫病风险,稳定生猪养殖户(场)的预期,引导养殖户适时调整养殖规模和养殖结构,引导生猪市场健康发展。
  信息发布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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