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狠抓工作落实。要认真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考核指标的完成。要积极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方法,总结借鉴各地好经验好做法,切实提高监管水平。对容易发生事故的地区、部门、行业、部位和环节,要抓实抓细、一抓到底。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领导干部要及时赶赴一线、靠前指挥,搞好抢险救援,认真调查事故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深刻总结吸取事故教训,以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3.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各级安全监管机构要坚持依法行政,排除人情干扰,加大执法力度。要在内部机构设置、工作流程设计上,加强对权力的约束,防止滥用权力或不作为。建立严格的执法程序,重要行政许可、重要执法决定、大额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审批等事项都要坚持依法依规、集体研究决定。严格规范执法文书制作、违法行为查处、隐患督促整改等行为。要加强对实施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
4.开展政风行风评议。以“执政为民、服务发展”活动为载体,结合本系统实际,各级安全监管机构都要积极参与地方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要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健全民主评议制度,设立行风热线,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促进监管人员进一步转变作风。
5.加强人本关怀。建立健全政治尊重、事业激励、利益保障、感情联络的内在动力机制,不断增强广大安全监管人员的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增强安全监管系统凝聚力。建立各级领导干部与干部职工定期谈心谈话和走访慰问制度。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优化和改善监管执法环境。积极协调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补助,认真组织好每年的体检,做好带薪年休假工作。
(五)以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为重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开展党性党风党纪专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党章,提高党性修养,增强纪律观念。以树立正确权利观为重点,深入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着力解决安全监管队伍中存在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问题。继续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大力宣传本系统、本单位勤廉兼优先进典型,弘扬新风正气;同时运用发生在队伍中的典型案件,开展案例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2.严格落实廉政制度。要进一步加强廉政制度建设,针对薄弱环节,不断补充完善有关制度。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国家总局制定的安全生产执法“九条纪律”、安全中介机构监管“双五条规定”、安全生产督查“六条禁令”和本单位制定的廉政建设有关纪律要求。认真培养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
3.强化监督制约。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把班子内部监督、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增强监督效果。强化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加强对行政审批权、事故调查权、中介机构管理权和干部人事权的监督检查,合理分解行政许可和安全执法等权力运行,不能由一个人完成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积极争取相关方面支持,尽快设立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市监察局派驻监察室。
4.严肃责任追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层级双向负责。即:上一级领导对下一级干部执行党风廉政有关规定的情况承担相应责任,下一级干部对上一级领导就本单位和本人执行党风廉政有关规定的情况负责,有关人员出现严重违法乱纪问题,隧对当事人按法律法规和党纪进行惩处,疏于管理的直接分管领导也要承担相应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安全监管机构党组要切实加强领导,担负起队伍建设的政治责任。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领导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组织人事处(承担干部管理职能的科室)具体负责,相关处室(科室)积极配合。各级安全监管机构党组每年要召开1次专题工作会议,集中听取队伍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队伍建设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