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金融促进凉山经济发展各责任单位任务的通知
(凉府办函〔2009〕15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落实《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当前金融促进凉山经济发展的意见》(州府办发〔2009〕1号),现将各责任单位任务分解如下。
一、加强银企项目对接,保证符合条件的投资项目及时获得信贷支持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重大项目实行专项安排。按照州县各级政府的项目管理权限,加快项目审批上报进度,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召开重大项目推介会,将重大项目分行业及时向金融机构公布,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大项目的信贷支持。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与金融机构的协调沟通机制,在项目规划阶段邀请金融机构提前介入,在相关部门出具项目预审通过文件后,金融机构直接进入审批通道,待正式批复后尽快投放贷款。(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经委、州级各金融机构)
(二)做大做强投融资平台和担保体系,增强地方金融聚集功能。进一步整合全州资源,充分依托已建立的凉山州国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做大做强凉山投融资平台。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发展壮大和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增大,担保范围进一步扩张,面向“三农”的农业发展信用担保机构基本建立和运作。(责任单位:州国资委、州财政局)
二、认真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促进货币信贷稳定增长
(一)传导货币信贷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切实做好信贷投放工作。指导金融机构积极应对宏观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准确把握和执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保持信贷投放合理增长;全面落实灾后重建金融支持政策,积极支持灾区重建;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三农”、中小企业、民生工程、基础设施、重点产业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进金融改革创新,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努力维护金融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责任单位:州人行、州银监分局)
(二)切实落实年初各金融机构制定的信贷投放计划。州级各金融机构全年新增各项贷款63.3亿元,其中固定资产项目贷款45.45亿元。全年累计发放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额47.6亿元,其中“三有一缺”工业企业流动资金累计贷款额13.65亿元,“三农”及其他累计贷款额12.4亿元。(责任单位:州人行、州级各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