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武汉市人事局关于《武汉市人事局持续推进人事依法行政工作方案》通知

  (一)将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市“五五”普法规划,健全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和集中培训学法制度,建立市、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继续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

  责任处室:局教育培训与对外交流处牵头,公务员管理处配合。

  工作目标:联系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大人事任免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厅、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明确有关制度规范并切实加以落实。

  (二)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等方式组织公务员学习《决定》,深刻领会其基本精神,明确其确定的主要任务,增强贯彻实施《决定》,加强政府依法行政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责任处室:局教育培训与对外交流处。

  工作目标:联系市政府法制办明确有关制度规范并切实加以落实。

  (三)制定并严格执行新录用公务员考试法律知识测查制度,对从事行政执法、政府法制等工作的公务员,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政府法制机构组织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保证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参加不少于40小时的法律知识学习。

  责任处室:局公务员管理处牵头,教育培训与对外交流处配合。

  工作目标:联系市委组织部、市政府法制办明确有关制度规范并切实加以落实。

  (四)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工作要求,为完善行政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选拔推荐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

  责任处室: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工作目标: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有关工作要求选拔推荐相关领域专家学者。

  (五)按照市政府法制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的要求,参与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对完善城市管理体制、调整执法权限,下移执法重心,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制度,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公务员管理问题,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提出政策意见和处理建议。

  责任处室:局公务员管理处。

  工作目标:履行公务员主管部门职责,按全市统一要求派人参加各项专题调研和专项改革工作,相应提出政策处理意见。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