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推进人事依法行政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全局公务员依法行政自觉性
《意见》从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高度,进一步明确了依法行政的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要求各政府部门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深入学习
《决定》和《意见》。对照
《决定》对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进行总结,查找不足,分析原因,进一步明确今后的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
责任处室:
1、局人事处负责报告局党组组织局领导班子集体学习
《决定》和《意见》;
2、局机关党委牵头、局政策法规处配合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学习
《决定》和《意见》;
3、局政策法规处负责落实人事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组织全市人事系统公务员学习
《决定》和《意见》,总结我局依法行政情况并按规定上报市政府。
工作目标:购买学习辅导教材,组织集中学习,适度开展宣传。
(二)建立健全重大人事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研究制定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程序、听证、合法性审查以及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增强人事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力度,落实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处室:局办公室牵头,政策法规处和人事处配合研究制定相关制度规范。
工作目标:研究制发相关制度规范并在工作中加以落实。
(三)完善人事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按照《
武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市政府统一要求,及时审查人事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做到人事行政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规定,无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的现象发生,无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其他人事行政管理服务对象义务的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