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处室:
1、局人事处负责明确岗位职责事宜,并采取措施落实《
武汉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
2、局政策法规处负责梳理执法依据,起草人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指标体系,组织执法检查,并配合局人事处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
工作目标:有安排,有总结,有落实,杜绝出现故意或重大过失违法执法行为。
(八)接受外部监督,树立和维护人事依法行政良好社会形象。
1、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的同时,高度重视新闻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拓宽公众意见反映和诉求渠道;
2、完善人事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建立依法行政统计制度,定期对行政决策、政府立法、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制宣传培训、政府法制组织体系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评估,及时总结并面向社会公布人事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3、依法受理处理人事信访案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公开程序,健全发布机制,加快人事政务网站及其信息的维护和更新;
4、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手段办案,依法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认真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
责任处室:
1、局政策法规处牵头,各处室中心配合,落实依法行政统计、报告制度,依法受理处理人事行政复议案件,组织相关处室参加行政诉讼并履行行政诉讼判决裁定;
2、局办公室负责制定人事信访和人事行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面向社会公开,按规定办理人大、政协议提案,依法受理处理人事信访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工作目标:规范完善相关制度,及时受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认真调查依法处理投诉举报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
四、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意见》的出台体现了市政府打造法治政府的决心。积极参与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是政府人事部门参与全市重大决策的渠道之一,持续推进人事依法行政更是建设法治人事,保障人事人才管理秩序,维护人才合法权益,优化人才环境的重要工作,是提高人事人才工作服务于“两型社会”建设贡献率的重要手段之一,需要全局同志高度重视积极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