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房屋拆迁及安置政策评估(牵头部门:市房产局);
3、城市管理政策评估(牵头部门:市市容局);
4、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政策评估(牵头部门:市科技局);
5、企业改革改制政策评估(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6、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评估(牵头部门:市工商局);
7、大学生就业政策评估(牵头部门:市人事局);
8、职业技术教育发展政策评估(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9、文化产业发展政策评估(牵头部门:市文化局);
10、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民工就业政策评估(牵头部门:市劳动保障局)。
三、评估方法举措
1、成立评估小组。评估小组由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室)、市发改委会同相关政策评估牵头部门分管领导组成,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室)相关处室和各牵头部门政策研究处室负责具体工作,各项具体政策评估由牵头部门组织相关部门或区县实施,市经济社会发展咨询委员会委员负责评估小组的有关理论指导。
2、评估方法方式。一是部门撰写初稿。由牵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政策评估方法,系统梳理近年来相关政策,撰写政策评估报告初稿。二是座谈调研。由评估小组组织召开座谈会,分专题讨论和研究相关政策的实施效果和在实施过程中面临的主要矛盾。三是专家点评。邀请相关专家对南京近年来有关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点评,从宏观上把握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四是征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政协意见。在评估过程中,牵头部门可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评估报告形成初稿后应征求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市政协有关委员会的意见,以提高政策评估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3、成果发布形式。为最大程度扩大政策评估的影响、发挥政策评估的作用,政策评估的成果发布形式主要采取两种方法:一是邀请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以便广大市民了解南京相关政策的制定、执行等情况;二是评估报告报市委市政府,以便根据评估建议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
四、具体时间安排
1、即时起至5月20日。各牵头部门组织相关部门梳理政策、开展调研、撰写评估报告初稿,并将评估报告初稿报市政府办公厅政策研究处;
2、5月21日至5月31日。召开评估小组座谈会、评审会,同时征求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市政协相关委员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