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北京燕化医院等4家医院违反规定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通报
(京卫药械字〔2009〕40号)
各区县卫生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2008年卫生部开展“排查处理违规装备与使用大型医用设备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按照《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04]474号)的要求,我局对北京市医疗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进行了全面清理检查,查出4 家医院违规装备6台乙类设备。
2009年1月13日-15日和3月26日,我局组织两次现场违规装备执法检查。北京市卫生执法监督机构执法人员、北京市CDC放射防护专家、医疗机构临床医学工程影像技术专家参加检查组,对北京燕化医院、北亚骨科医院、北京昌平区医院、北京藏医院的无证设备,进行了专项检查。按照《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04]474号)的有关规定予以现场封存,停止使用。北京藏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项目中没有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执法人员依法开具了“立即停止使用大型医用设备”的《责令改正通知书》和“立即停止磁共振成像诊疗活动”的《卫生监督意见书》。
在执法检查中封存的设备有:
1、北京燕化医院的MRI 1台 (型号:nevsofu沈阳东软医疗系统有限公司),为擅自更新的设备。该院1999年购入MRI 1台,深圳安科OpenMark2000,配置证号012021053,但该院自行报废后,未向市卫生局办理MRI更新审批,擅自购置新机,并投入使用。
2、北亚骨科医院为民营医院,擅自装备CT(Hispeed Dual GE产)、MRI(OPEN-0.35T 宁波新高益磁材产)各1台,没有大型设备配置证。
3、北京昌平区医院原有小C臂(低于800MA)血管造影机和钴60机,曾使用上述设备开展相关的临床治疗工作。在更新该设备时未经申报、审批,擅自装备了DSA(LCE+)、LA(GK-06-100)各1台。
4、北京藏医院,未取得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MRI)的大型设备配置证,于2008年12月购置GE公司1.5T MRI机,2009年初开始使用。
北京燕化医院、北亚骨科医院、北京昌平区医院、北京藏医院4家医院,无视
卫生部《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履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申报、审批程序,未经批准,擅自装备和使用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人员未取得上岗资质,存在严重的医疗安全隐患,损害患者利益,是典型的违纪违规行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现予以全市通报批评,责成立即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