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做好污染源在线监测和监控平台建设工作,提高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的监管能力,促进管理减排。
五、重点减排项目及预期削减能力
(一)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
2009年计划实施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56个,预计减排化学需氧量3.17万吨(见附表1)。
1.工程减排项目45个,预计减排化学需氧量1.73万吨。其中新建、扩建和增加收集管网污水处理厂(站)减排项目22个,削减0.288万吨(见附表4);工业企业工程治理项目23个,削减1.44万吨(见附表5)。
2.结构减排项目2个,预计减排化学需氧量0.36万吨(见附表6)。
3.上年结转减排项目9个,预计减排化学需氧量1.08万吨(见附表7)。
(二)二氧化硫减排项目。
2009年计划实施二氧化硫减排项目75个,预计减排二氧化硫3.66万吨(见附表3)。
1.工程减排项目51个,预计减排二氧化硫2.66万吨。其中,新建发电机组脱硫设施16个,预计减排1.36万吨(见附表8);非电行业工程治理项目35个,预计减排1.30万吨(见附表9)。
2.结构减排项目12个,预计减排二氧化硫0.193万吨(见附表10)。其中,关停小火电项目1个,预计减排0.023万吨;关停涉水行业及其他落后小锅炉项目11个,预计减排0.170万吨。
3.上年结转项目12个,预计减排二氧化硫0.81万吨(见附表11、附表12)。
六、总量控制目标可达性分析
(一)主要污染物排放现状。
2005年全区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25.67万吨,2006年27.15万吨,2007年27.33万吨,2008年27.10万吨;“十一五”前三年累计增长1.43万吨,其中2008年比2005年增长5.58%。
2005年全区二氧化硫排放总量50.24万吨,2006年52.99万吨,2007年55.90万吨,2008年56.46万吨;“十一五”前三年累计增长6.22万吨,其中2008年比2005年增长12.38%。
(二)化学需氧量控制目标可达性分析。
1.增量测算。
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全区生产总值增长9%,力争两位数增长。按生产总值增长12%、城镇人口新增25.10万人、低化学需氧量排放行业工业增加值增量79.72亿元计算,暂不考虑环境监测、监察系数,预计2009年化学需氧量增量为2.7679万吨,其中工业化学需氧量增量2.1724万吨,生活化学需氧量增量0.5955万吨。为避免新增量估算值偏小,乘以1.2的调整系数,预测化学需氧量增量为3.32万吨(见附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