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平政文〔2009〕62号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2007年以来,3个城市区认真贯彻十七大“构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的精神,按照《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平政办〔2007〕33号)要求,克难攻坚,扎实工作,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进全市社区建设工作,市政府决定对新华区矿工路街道办事处等31个先进单位和程志强等5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工作中不断创造新的业绩,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全市上下要学习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昂扬向上、勇创一流的争先精神,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对社区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定信心,奋发进取,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
全市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31个)
(一)先进街道(13个)
新华区矿工路街道办事处 新华区光明路街道办事处
卫东区五一路街道办事处 卫东区建设路街道办事处
卫东区东环路街道办事处 卫东区东工人镇街道办事处
卫东区光华路街道办事处 卫东区皇台街道办事处
卫东区鸿鹰街道办事处 湛河区姚孟街道办事处
湛河区南环路街道办事处 湛河区马庄街道办事处
湛河区高阳路街道办事处
(二)共驻共建先进单位(7个)
平煤神马集团电务厂 河南神马氯碱公司
河南中材环保有限公司 卫东区民政局
湛河区民政局 宝丰县民政局
舞钢市民政局
(三)先进社区(11个)
新华区八中北街社区 新华区前进社区 新华区香山矿社区 新华区新程街社区 新华区团结路社区 卫东区华西社区
卫东区东苑社区 卫东区铁北社区 卫东区神马尼龙社区 湛河区飞翔社区 湛河区利民社区
二、先进个人(5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