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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的通知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的通知
(泰政发〔2009〕35号)


泰山区、岱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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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我市工业经济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部分地区土地等别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308号)精神,泰山区、岱岳区土地等别由七等调整为八等,工业用地最低价由288元/平方米下调至252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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