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2009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的通知
(泰政办发〔2009〕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市属及以上驻泰有关单位:
《泰安市2009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OO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泰安市2009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
为切实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全市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目标,经市政府同意,制定本计划。
一、 减排目标
2009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COD排放总量控制在2.62万吨之内,较上年削减0.5%;SO2排放总量控制在8.22万吨之内,较上年削减2.5%。
二、 减排项目
2009年全市实施污染物减排项目35个。
(一)COD减排项目。
计划实施COD减排项目19个,削减量4485.60吨。其中,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11个,削减4251吨;企业污水治理项目4个,削减77吨;结构调整项目4个,削减157.60吨。
(二)SO2减排项目。
计划实施SO2减排项目16个,削减量31294吨。其中,现役机组脱硫项目7个,削减SO212187吨;“三同时”项目3个,削减SO218630吨;非电行业结构调整项目4个,削减SO2411吨;非电煤改气项目2个,削减66吨。
三、 工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2009年是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的关键一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利用国家扩大内需的机遇,严控增量,削减存量,加快治污工程建设,确保完成减排任务。市政府将与县(市、区)政府签定《2009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将污染减排指标任务层层分解,各县市区也要与有关部门和乡镇签定责任书,确保减排任务落到实处。
(二) 强化调度考核。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每个减排项目实施计划表,适时掌握减排工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健全减排档案资料,采取领导包保、定期调度和现场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减排项目如期完成。建立减排绩效考核制,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地区或企业实行“限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在评先树优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