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序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改革,加快建立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要素保障机制
10.健全土地优化配置机制。继续加大闲置低效利用土地处置力度,加快建立土地利用评价机制,探索有偿收回或“腾地换企”的办法提高土地利用率。科学规划建设城镇新社区,加大农村宅基地复垦支持力度,置换拓展用地空间。深化土地征用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村级建设留用地制度。加快推进埭溪镇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省试点工作(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全力争取我市低丘缓坡重点区块进入省规划(市发改委牵头)。
11.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机制。加大节能技改和新技术新能源的推广应用,大力发展新的低能耗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积极推进规划环评工作,严控高能耗高污染项目准入,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核,制定实施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耗规划,实行超能耗限额标准警示制度。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完善县区节能减排资金指标和收费价格调节机制(市经委、市环保局牵头)。深入实施“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减排重点工程建设,强化运行监管,有效提高污水处理厂和国家、省控重点企业治污设施的达标率。加快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市环保局、市发改委牵头)。
12.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全面开征乡镇污水处理费。探索差别水价政策,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进一步推进工商业用电同价改革。探索建立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适时合理调整天然气价格(市发改委牵头)。全面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财政局牵头)。
13.完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加快推进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来湖设立分支机构。继续深化邮政储蓄银行体制改革,推进邮储银行稳妥开展银行业务。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湖州银监分局牵头)。加强担保体系建设,规范担保机构营运行为,推进银保合作风险共担。完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和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积极实施小额信用贷款制度,推广中小企业联保贷款(市经委、市人行牵头)。积极推动企业上市和发债融资,力争实现境内外上市企业2家,融资额10亿元以上,新增上市辅导备案企业4家以上,发行企业债券1-2家(市发改委牵头)。稳妥推进公司股权出质抵押贷款,探索开展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试点(市工商局牵头)。
(四)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建立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农村制度创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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