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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做好第三批淄博市首席技师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淄博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做好第三批淄博市首席技师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淄劳社发〔2009〕59号)


各区县委组织部、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组织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淄发[2005]25号)文件精神,根据《淄博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淄政办发[2005]49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就做好第三批淄博市首席技师的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淄博市首席技师选拔表彰工作,是市委市政府落实科学人才观、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举措,是重视和关心产业工人,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认真做好第三批淄博市首席技师的选拔推荐工作,对于推动首席技师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促进争当首席技师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尊重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关于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以选拔推荐淄博市首席技师为契机,切实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尽快建立和完善优秀高技能人才选拔表彰制度,通过淄博市首席技师选拔表彰活动的开展,培养、选拔、树立一大批高技能人才先进典型,推动高技能人才工作,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技能人才支持。

  二、选拔范围和方式

  按照《淄博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规定,淄博市首席技师选拔范围:我市各级各类经济社会组织中,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现仍在省、市首席技师管理期内的除外),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自由职业者;对符合条件的优秀高技能人才,用人单位不予申报的,个人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局申报。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规定和要求,尽快建立和完善各级优秀高技能人才选拔表彰制度,深入开展争当首席技师活动。在此基础上,按照淄博市首席技师推荐选拔条件,遴选产生本区县、本部门、本单位淄博市首席技师推荐人选,经公示后于8月31日前报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

  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依据规定条件组织初审、考核,并按照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候选人的确定严格按技能水平、工作业绩和业内影响,不搞平衡照顾,不搞指标分配。10月底以前,组织淄博市首席技师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人选名单,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后,报市政府命名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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